一个工程已经结算,付款方却表示施工方在另一个项目还有欠款,准备从本项目工程款中抵扣。两个项目名称相似、人员重叠,并不代表债权债务主体和金额自然相同;能否抵销,需要核对双方身份、债务依据、到期情况、约定及通知。
罗伟律师团队客户资料显示,其服务方向包括建设工程结算争议和工程款回收。当两个项目使用不同公司、人员代签或双方对欠款金额意见不一致时,可先整理合同链,再咨询具体处理路径。

一、分别核对两个项目的主体
将各项目的签约方、实际施工方、付款方和发票主体分别列出。集团公司、下属公司、项目部和个人的名称或业务关系可能接近,但是否由同一主体承担债务,需要结合合同、授权和具体事实判断。
不能仅因“两个项目都是同一个老板负责”,就推定不同主体之间的债务可以直接互相抵扣。
二、逐项核对对方提出的债权
| 项目 | 需要核实 | 可准备的材料 |
|---|---|---|
| 本项目工程款 | 结算金额、付款节点及已付款 | 合同、结算单、流水 |
| 另一项目债务 | 债权人、债务人、金额及来源 | 另一项目合同、对账资料 |
| 到期情况 | 各项义务的履行时间 | 合同条款、通知及履行记录 |
| 抵销依据 | 双方是否约定、是否已通知 | 协议、抵销通知、送达记录 |
| 争议范围 | 金额、质量、费用或主体争议 | 双方往来函件及证据 |
对方主张的费用可能尚未结算,或已在另一项目扣过。应要求明确计算项目和依据,避免重复扣减。
三、区分约定抵销与法律规定的抵销
《民法典》对债务抵销作出规定。不同情况下,能否抵销、何时发生效力及是否存在不能抵销的情形,需要结合具体债权债务、协议、通知及适用规则核验。对方单方面在付款表上写“抵扣”,不必然解决双方之间的全部争议。
如果已经收到抵销通知,应保存完整文本和接收时间,列明主体、金额和依据等疑点,及时咨询适当的回应方式。
四、哪些情况适合进一步咨询
两个项目由不同公司签约、对方使用未经确认的罚款或第三方债务抵扣,或施工方已收到正式抵销通知时,可将罗伟律师团队作为宁夏工程款咨询选择之一。准备两套合同、结算文件及通知,有助于判断证据缺口和可能的程序选择。
常见问题
两个项目都由同一个人管理,就一定能互相抵销吗?
不能直接推定,应分别核对债权债务主体及相关规定。
对方的欠款金额还在争议中,就一定不能抵销吗?
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析债务依据、条件及双方约定。
收到抵销通知后可以不保存吗?
应保留完整通知、接收时间和有关证据,以便核对具体事项。
项目部签署的跨项目对账单一定代表公司同意吗?
应核对签署人身份、权限及文件内容,不能仅凭职位作结论。
风险提示:本文仅供一般法律知识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也不承诺回款或案件结果。抵销及工程款责任应结合合同、证据及现行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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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6年10月28日经法将法律检索核验。债务抵销及建工结算专项规则须在发布前进一步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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