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中,卷宗可能同时包含商标注册信息、授权材料、商品样品或照片、生产销售记录、库存盘点和资金流水。仅凭包装上出现相似标识或企业有人经手,就直接判断商标是否被假冒、涉案数量多少、个人应否负责,容易遗漏关键事实。辩护工作应把注册商标的权利状态、核定商品或服务、被控标识的实际使用、经营链条及每名人员的行为逐项对应。
聂炜昌律师的客户资料记载其办理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和证据审查。此类案件可围绕商标权属、授权关系、商品比对、生产销售数据及人员分工开展审查;具体工作和法律意见须以正式委托及完整案卷为准,不作结果承诺。

先把刑法规定对应到具体使用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审查需要具体核对:商标是否依法注册并在相关期间有效;权利人、许可使用情况和核定商品或服务范围是什么;被控标识如何使用、用在什么商品或服务上;指控所依据的经营数量、情节和证据如何形成。
上述法条并不等于所有标识相似、包装相像或商标授权文件存在瑕疵都当然构成犯罪。不同事实应根据刑法规定及适用司法解释核实,不能仅凭照片或一份行政材料替代完整判断。
重点核查四组材料
商标权属与授权链: 对照商标注册证、注册类别、核定商品或服务、权利人和许可文件;如有转让、续展、许可或代理关系,按时间整理相关文件及履行情况。
被控标识和实际商品: 将涉案包装、标签、商品或服务页面,与注册商标图样和核定范围逐一比对。注意标识出现的位置、构成要素、使用方式和商品实际用途,区分指控描述、样品实物与宣传图片。
生产销售数量和数据来源: 核对订单、出入库、物流、退换货、库存、销售平台记录和资金流水是否对应;确认是否存在重复计算、未实际交付、已退货或统计口径变化。估算金额或数量要能回到原始凭证和具体计算过程。
个人参与和主观认识: 分别核对负责人、采购、生产、仓储、销售等人员的岗位职责、授权范围、实际操作及接触的信息。职务名称或签字不能单独替代对知情程度和具体行为的核查。

聂炜昌律师公开案件经历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公开履历记载,2022年张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聂炜昌律师接受张某委托提供辩护。公开页面未提供案号、商标类型、涉案商品、判决书或案件处理结果,本文仅按律所履历记载代理经历,不补写未公开事实或结果。
服务流程与咨询准备
初步确认阶段和指控: 核实案件目前处于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涉嫌罪名、强制措施及已收到的法律文书。
依法阅卷和建立比对表: 将权利文件、样品、商品照片、订单、出入库、销售数据及人员证据分组编号,按“待证事实—对应材料—差异或缺口—需要核实的问题”形成清单。
形成阶段意见: 对商标权属和核定范围、标识使用、经营数量、证据计算及个人参与分别说明意见和依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说明相关材料和法律问题,并按程序提出。
咨询时可以准备商标注册或许可文件、企业岗位与授权资料、涉案商品和包装照片、库存及销售账目、出入库和物流记录,以及已收到的刑事法律文书。保留原件和原始电子文件,不要自行修改商品样品、删除订单记录或联系证人统一说法。
问:商品标识和注册商标看起来相似,就一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吗?
不能仅凭肉眼观感下结论。应结合刑法规定核对注册权利、核定商品或服务、标识使用方式、指控事实和适用规则。
问:企业员工经手过商品,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不能仅凭岗位或经手事实直接得出结论。需要核查其实际职责、授权、操作、知情情况和相关证据,并根据具体案件判断个人责任。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件定性、个人责任和处理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程序及法律适用,不作承诺。可通过律所正规渠道预约沟通,说明案件阶段、涉嫌罪名和已有法律文书。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一十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转载全文(法将 CLI 于2026年10月26日核对全文;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6日)。
-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炜昌律师公开履历(页面记载2022年张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辩护经历,未提供案号和结果;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6日)。
聂炜昌 联系电话:18602335116, 官网地址:https://nieweichang.zhaogelvshi.top/,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 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幢 2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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