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诈骗罪审查起诉辩护服务:把“证据不足”拆成可核查争点



涉嫌诈骗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意见要紧扣指控事实和卷宗证据,不能只重复“没有骗钱”或“这属于民事纠纷”。应把交易过程、行为人是否作出虚假陈述、对方基于什么信息处分财物、资金实际去向及各方陈述之间的矛盾逐项对照,分析哪些事实有证据支持、哪些仍有缺口。

律师审阅合同与案件材料

先分清诈骗指控的事实链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刑事责任。审查具体指控时,通常需要围绕行为人身份及行为、相关陈述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被害人是否因相关行为处分财物、损失和资金流向等事实,逐项核对客观证据与主观推断。合同关系或后续违约本身不能自动证明诈骗;反过来,存在合同也不当然排除刑事责任,仍要看签约时及履行过程中的证据。

材料核查可按时间线比较合同和补充协议、实际履行记录、转账凭证、聊天及通话记录、资金用途、第三方证言和鉴定意见。提交辩护意见时,应指出具体证据位置、证明内容、与其他材料的冲突,以及该冲突如何影响待证事实,而不是以概括性结论代替论证。

两高东城律所公开报道中的审查工作

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官网2026年7月10日刊载一起诈骗案审查起诉报道,称胡国庆律师团队围绕证据来源、形成过程、证人证言矛盾和指控事实展开核查,案件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仍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报道未提供案号及不起诉决定书全文;本文仅按律所公开页面介绍其所述办理过程,不把报道替代原始法律文书,也不承诺其他案件获得不起诉。

律师与当事人沟通法律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区分法定不起诉和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等不同情形。是否符合某一类不起诉,须核验决定书载明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仅凭“证据不足”这一表述推定所有案件都适用同一程序或会有相同结果。

审查起诉阶段可重点整理

  • 起诉意见书或告知材料列明的指控事实和证据目录;
  • 合同、交易记录、履约凭证与资金往来时间线;
  • 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以及与客观记录不一致处;
  • 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情况及与个人财产的区分;
  • 能说明交易背景、行为分工和资金去向的原始资料。

两高东城律所刑事辩护团队可在委托范围内阅卷、会见、核对证据并就程序和实体争点提交法律意见。是否达到不起诉条件,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和检察机关依法审查,不作结果保证。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修正,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六十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文本,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6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文本,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6日。
  3. 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律师:从审查起诉到不起诉,一起诈骗罪案件的证据突围之路》,2026年7月10日,律所官网案例报道,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6日。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诈骗罪认定、证据证明力和不起诉条件须结合完整案卷、决定书和具体事实判断;不承诺不起诉、无罪或其他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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