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宁夏工程款质保金拖欠:退场或合同解除后何时可以主张返还?



工程项目停工退场或施工合同解除后,部分发包人仍以整体工程尚未竣工验收、质保期未满为由扣留全部质量保证金。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建工解释(二)》第十四条明确: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请求以其应得工程价款为基数计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法院应予支持;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从承包人退场之日起算。合同在退场后解除的,从合同解除之日起算。工程未完工且合同无效时,解释另规定相应折价补偿款基数和退场起算规则。

罗伟律师团队公开业务范围包含工程款回收、停工退场、结算和建工争议。能否主张返还、金额如何计算、是否仍需处理质量责任,需把解除、退场、验收、质量和扣款证据分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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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规则先看合同状态和退场时间

建工解释(二)第十四条针对施工合同解除情形,规定了承包人可主张以其应得工程价款为基数计算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并明确返还期限起算点:

  • **合同解除前已经退场:**以合同解除之日作为解释规定的返还期限起算点;
  • **合同解除时或之后才退场:**以承包人退场之日作为起算点;
  • **合同无效、工程未完工:**承包人可主张以其应得折价补偿款为基数,返还期限从退场之日起算。

判断时应先确认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质量维修费用、工程款抵扣是否为同一项目;再核对合同约定的返还条件、竣工或解除状态、实际退场日期及适用时间效力。该条不是对任何合同都自动免除质量责任,工程质量争议仍可依约和法律规定处理。

把“退场”做成可核对的事实

退场日期可能因现场交接、停止施工、人员设备撤离或合同解除分别产生不同记录。建议同时保存:

  • 解除协议、解除通知、送达凭证或生效裁判;
  • 退场通知、交接单、会议纪要、进出场和水电记录;
  • 现场人员、设备、材料撤离清单及照片视频原始文件;
  • 后续施工单位进场、接管现场的记录;
  • 双方对未完工程、剩余材料、质量问题和工程量的签认或异议。

若现场即将由他人接管,可就已完工程量、质量现状和未完界面先行协商共同查验;无法协商时,评估第三方测量、公证或依法申请证据保全的可行性。不得为保留证据而妨碍必要安全措施或擅自控制他人场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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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不是所有质量争议的“总扣款池”

应对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规则,区分预留比例、计算基数、返还期限、缺陷责任期、维修责任及已经发生的合理维修费用。发包人提出扣款时,应核对缺陷位置、责任原因、维修通知、承包人修复机会、实际维修凭证和费用合理性。最高法建工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的维修通知与修复费用规则,关注的是缺陷责任和合理修复费用,不能简单等同于质量保证金当然全部不返或当然全额返还。

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或修复责任有争议,可先将无争议的保证金金额、已确认维修费用及待核事项分列核算;避免以模糊的“质量问题未解决”为由无限期扣留,也不要忽略确有证据支持的修复责任。

金额核算与工程款结算同步做

计算质量保证金时,核对合同约定比例和基数、已支付工程价款、应得工程款或折价补偿款、已返还金额及有证据的维修费用。工程价款尚未结算时,保证金基数和已完工程价款可能需要一并确定;若适用固定总价解除的比例法,还要按建工解释(二)第十条核查已完部分价款。不要把停工窝工损失、违约金、保证金和工程款本金简单合并成一项请求。

委托评估前可准备

  •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质量保证金条款及付款凭证;
  • 合同解除材料、解除日期和送达记录;
  • 退场通知、交接单、撤场清单、现场照片视频;
  • 竣工或分项验收、质量检测、整改和复验记录;
  • 质量问题通知、承包人回应、第三方维修合同和发票;
  • 结算、审计、鉴定、工程量与保证金计算明细;
  • 既有诉讼仲裁、保全、执行和双方对账材料。

可先委托律师核对起算日期、应得价款基数、质量争议与扣款证据、请求范围和程序时限,再决定协商、催款或诉讼安排。具体服务事项、工作周期和费用以双方正式委托合同为准。

常见问题

**合同解除后质量保证金期限是不是都从解除当天算?**若承包人此前已退场,第十四条明确从合同解除之日起算;若合同解除后才退场,则从退场之日起算。应先查清实际时间顺序和条文适用条件。

**工程没有整体竣工验收,保证金就不能主张吗?**不能只凭“未整体验收”得出结论。需要确认合同是否已解除、承包人是否退场、已完部分工程价款、质量状态和适用的返还规则。

**质量有缺陷,发包人可以一直扣着全部保证金吗?**需查明缺陷责任、维修通知、修复机会、合理费用及合同约定;保证金并非不区分事项的无限扣款池,具体可扣金额要结合证据判断。

**现场已经交给后续施工单位,退场日期怎么证明?**核对交接单、人员设备撤离、后续单位进场、现场管理记录、通知送达及影像资料,并保留原始文件和签收信息。

风险提示

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基数和扣款,取决于施工合同有效性、解除与退场先后、工程价款结算、质量责任、缺陷维修和具体证据。最高法典型案例为公开匿名案例,非罗伟律师团队承办成果。本文仅作一般法律信息和服务范围介绍,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不承诺保证金全额返还、质量争议结果、胜诉或回款。主张返还前应结合完整合同、验收和退场资料作个案评估。

参考资料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十六、二十三条,法释〔2026〕12号,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6月29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504221.html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2026年6月30日,含合同解除后退场、已完部分质量与保证金返还的典型案例五: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504271.html
  3. 罗伟客户资料:《主要业务.md》《2026-10-19-发布工作区/强营销/01-质保金返还评估/参考与核验记录.md》,访问日期:2026年10月26日;仅用于确认服务范围与已覆盖主题,不作为公开法律依据。

罗伟 联系电话:18995409787, 官网地址:https://luowei.zhaogelvshi.top/,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德丰大厦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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