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经营调整、租期届满或双方提前解约后,出租方和承租方常常卡在同一件事上:押金应退多少、哪些款项可以结算或扣除?只盯着“押一付三”或一句“押金不退”,容易漏掉更关键的合同条款、通知时间、实际交房日、费用余额和房屋状态。先把履行过程按时间线还原,再讨论金额,通常更有助于谈清争议。
先弄清合同中的“押金”怎么约定
找出主合同、续租协议、补充协议和交接清单,逐项核对:出租人与承租人是谁、租赁范围和用途、租期及续租方式、押金金额和用途、允许扣除的情形、提前解约条件、交还房屋要求、装修恢复责任以及水电物业等费用如何结算。若合同中对相关款项使用“押金”“保证金”“定金”或“违约金”等不同称呼,应结合条款内容和约定目的阅读,不能只看名称就认定处理方式。
同时确认真正的合同相对方和收款主体。若由关联公司、门店负责人或个人代收租金、押金,保存授权、付款指示和后续确认记录,避免退租时连应向谁结算都说不清。

一、解除或到期:把通知内容和送达时间固定下来
租期正常届满、双方协商解除、依约提前退租和因违约解除,适用的合同条件可能不同。先找出对应条款,再保存书面通知、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快递回执及对方回复,写清拟解除日期、腾退日期、交接安排和费用结算方式。电话沟通后可用文字确认,避免双方对“何时说过、是否同意、何时结束”各执一词。
如果协商尚未完成,不宜只凭单方搬离或停付租金就认定租约已经结束。反过来,出租方提出欠租或承租方提出房屋无法使用时,也应对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留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是否满足条件,仍要结合付款记录、催告及合同内容判断。

二、交还房屋:钥匙、现场、表数和清单要闭环
约好共同验房和交接时间,拍摄连续、清晰的现场视频,补充门窗、墙地面、固定设施、原有装修、遗留物、仪表读数和钥匙数量等照片或清单。双方在退租交接单上注明交还日期、现场状态、待修事项、尚待结算的项目;对方不来验收或拒签的,保存邀请验收的记录、送达情况和现场材料。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返还状态应符合约定或按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一十条也规定,承租人按约定方法或租赁物性质使用造成的损耗,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上应将正常使用痕迹、原有瑕疵与新增损坏分开记录,不要仅凭单张退租后的照片推断损坏发生时间或责任归属。

三、扣款项目:每一笔都要有条款和金额依据
将双方确认的租金、水电、物业、公共能耗、维修、恢复装修等费用分项列出,注明计算区间、计价方式、凭证来源、已付款和争议金额。仪表读数对应到交接日;维修扣款对应到具体部位、合同约定、维修前后照片、报价或发票。若一方不认可某项费用,可先书面说明争议点并要求提供明细,不要把所有项目合并成一个“总损失”。
经营装修和添附要回看合同:哪些允许保留、哪些要求恢复、谁承担拆除费用、是否需要出租方书面同意。双方对房屋现状或扣款金额不同意时,分别保存各自的测量、报价、沟通和现场记录;未经双方确认的估价,不应写成双方已经认可的债务。
四、提前退租:分别核查解约依据、交房和损失
若承租方因经营变化提前退租,先核对合同是否约定提前通知期、违约责任和转租条件,保存通知是否送达、对方是否同意、实际腾空及钥匙交接日期。若出租方主张空置租金或维修损失,可要求其说明合同依据、起止时间、金额计算及对应凭证,并核对房屋何时重新招租或交付他人使用。承租方也应留存为减少损失所做的协商和配合记录。
同样,出租方不能只说“提前走就不退押金”就结束核算;承租方也不能仅凭已搬离就推定全部押金和剩余款项应立即全额返还。结论要回到合同约定、解约原因、交房日期、费用结清和损失证据。
在北京选择商铺租赁纠纷律师,可以先问四个问题
-
能否把合同条款、通知、交房和费用结算拆成一张时间线与争议清单?
-
是否区分租期届满、协商解除、提前退租和违约解除等不同情形?
-
对押金扣款、装修恢复和空置损失,能否指出各自主张所需的合同依据与证据缺口?
-
服务范围、收费方式、承办律师和后续沟通机制是否写清楚,是否避免“保证全额退押金”等结果承诺?
两高律师事务所公开介绍页面列有民事代理、仲裁及公司业务等服务方向。这是公开业务信息,不等于证明某位律师承办过特定商铺租赁案件,也不代表任何个案结论。沟通前可携带租赁合同、付款凭证、解除通知、交接材料和扣款明细,请律师逐项说明风险和下一步选择。
常见问题
房东说房屋有损坏,是否可以直接扣完押金? 先查看合同的扣款约定、交房前后记录、损坏部位和维修凭证,并区分原有问题、合理使用损耗及新增损坏。扣多少、由谁承担,应依具体约定和证据判断。
提前退租,押金是不是一定不能退? 不能仅凭“提前退租”四个字作结论。需要核对提前解约约定、通知和协商、是否实际交还,以及合同约定的费用或损失如何计算。
出租方一直不来验房,承租人怎么证明已经交房? 可用书面方式邀请对方验收,保存送达和回复,连续记录清场、仪表读数、钥匙交付以及房屋现场状态,并在沟通中明确拟交还日期和待结算事项;具体证据效力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没有正式退租交接单,之前的证据还有用吗? 合同、付款、通知、照片视频、物业记录和完整沟通可能共同反映履行情况。尽快按日期整理原始材料,不要补造或改写已经形成的记录。
风险提示:本文不构成对个案的法律意见,不承诺押金返还比例或案件结果。押金性质、合同解除及损失计算,应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合同、实际交接和有效证据具体分析。
北京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4008767811, 官网地址:https://lgdc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6号院天润财富中心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