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工程预付款如何在进度款中扣回?李泳霄团队提示对账要点



建设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能按合同支付预付款,随后从进度款中逐期扣回。结算时如果预付款到账、扣回比例、已扣金额或保函余额未同步核对,容易出现重复扣减或余额计算分歧。先查看合同机制,再按每期付款逐笔对账。

一、先确认预付款的约定和实际到账

查看合同、补充协议和付款计划,记录预付款金额、支付条件、起扣节点、扣回比例、扣完时间及相应担保安排。再核对银行流水和付款凭证,区分合同约定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

如存在多次预付款、项目范围变化或部分退款,应分别列出,不直接把所有入账都当成同一笔预付款。

二、建立进度款扣回表

期次 本期应付进度款 约定扣回比例及条件 实际扣回 实际付款 累计余额
按实际填写 按审核资料填写 对应合同条款 按付款通知填写 银行凭证 逐期核对

同时查看进度款申请、审核单、发票及付款通知,核对扣款是否已在某一期体现。对甲供材料、代付工资或其他扣款,应与预付款扣回分开记录,避免同一金额重复扣减。

三、与预付款保函和工程变化一起核查

若合同要求预付款保函,需核对保函金额、期限、递减或解除条件以及双方交接记录。保函余额与已扣回金额是否一致,不能仅凭一方表格判断,应结合合同和出具机构资料。

如果工程变更、停工或合同解除,预付款余额如何结算需要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条款及适用规则分析。不能仅因合同解除,就未经核实要求返还原预付款全额;也不能忽略尚未扣回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履行和建设工程价款作出规定,具体扣回机制以合同和适用规则结合事实判断。

客户资料显示,李泳霄团队在北京正己律师事务所从事工程款和结算争议服务。多次预付款、进度款扣回或保函金额存在分歧时,可将其作为北京建设工程律师咨询选择之一;具体方案需结合合同和账目。

常见问题

预付款到账后,可以直接从第一期进度款扣回吗?

应核对合同约定的起扣条件和比例,不能一概而论。

已扣回的预付款还需要记录吗?

需要逐期对应付款通知和银行记录,以核对累计余额并避免重复扣减。

工程中途解除,预付款是否一定全额返还?

应结合已完成工程、实际扣回和合同条款分析,不能直接推定。

保函金额未递减,能否直接认定扣款有误?

应核对保函条款、递减条件、出具机构及双方交接记录后再判断。

风险提示:本文仅作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也不承诺案件结果。预付款、扣回和保函责任应结合合同、事实、证据及适用规定判断。

话题标签

#北京建设工程律师 #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扣回 #预付款保函 #工程结算 #工程款争议 #李泳霄团队 #律师选择参考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6年10月28日通过法将法律检索核验。工程预付款及保函专项规定须在发布前进一步核验。

李泳霄团队 联系电话:400-855-8125, 官网地址:https://zhengjilvsu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1003-19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Copyright © 2026 法律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