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工程价款争议并不会自动消失。若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可能依法请求折价补偿;但补偿金额如何计算、双方后来签的结算协议能否作为依据,仍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工程履行和协议形成过程审查。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建工司法解释(二)第十一、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则。
**以下为假设场景,不是李泳霄团队承办案件:**某项目施工合同因主体或分包关系问题被主张无效,工程已完成部分验收,双方随后签了一份结算确认书;发包方认为签字人员无权确认且工程量不实,施工方则主张应按协议支付。争议焦点可能同时涉及工程质量、计价依据、签署权限、协议意思表示和已付款项,不能只凭“合同无效”或“已经签字”其中一个事实下结论。

2026年规则具体说明了什么
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称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包括工程价款金额、计价方式、支付时间、调整方法和结算方法等相关内容。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合同无效且工程质量合格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折价补偿款达成协议,一方主张依该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这意味着分析时要查看合同中有关价款的一组安排,而非只摘取一个总价数字;也意味着当事人达成的补偿协议具有明确的法律意义。但工程是否合格、签约主体和权限是否适当、协议是否真实反映双方意思、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仍需依证据和相关规则具体判断。合同无效不等于任何结算约定当然有效,签字也不等于所有争议均已解决。
对结算和补偿协议,先核查这六组材料
- **合同与主体:**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分包或转包文件、签约授权及主体关系材料。
-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验收、质量整改、复验和未完工程记录,区分已完工程与争议部分。
- **工程量和计价:**施工图、变更签证、现场记录、计量单、合同计价条款及价款调整文件。
- **结算协议形成过程:**协议原件、往来邮件和工作群记录、谈判版本、签章页、审批流程及签署人员权限。
- **款项履行:**付款凭证、发票、扣款、保证金、代付款及双方对账材料,逐项核对协议金额与已付款。
- **争议与程序:**催款函、异议通知、审计或鉴定材料、诉讼仲裁文书和管辖约定,确认是否存在期限或重复主张风险。

不同身份的审查重点
- **建设单位或发包方:**检查结算协议签署权限、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依据,梳理付款和扣款明细;如主张协议存在效力或意思表示瑕疵,应尽早整理形成过程证据。
- **施工企业或承包方:**完整留存履约、验收、签证、对账和催款资料;协议尚未最终确认时,注意保留异议和谈判记录,避免将暂定金额误作最终结算。
- **分包方或实际施工人:**先厘清合同相对方、工程实际完成范围和款项流转,不能仅凭项目参与事实推定自己当然享有对发包人的直接请求权。
李泳霄团队客户资料列明其业务包括施工合同效力、结算协议争议、工程款结算及实际施工人等建工争议,并面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分包方等主体。可根据项目材料对合同关系、工程量、结算依据、协议形成及付款情况进行专项梳理;具体服务范围和费用以材料评估及书面委托协议为准。
服务评估可按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步:搭建项目时间线。**按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变更签证、验收整改、结算谈判、协议签署、付款和提出异议的顺序整理事实,标出各节点的证据来源。
**第二步:拆分无争议和争议金额。**对已确认工程量、待核实签证、质量整改费用、已付款及保证金分别列账,再比对合同价款约定和补偿协议,避免将不同性质款项混为一个总额。
**第三步:评估请求与抗辩路径。**结合工程质量、合同效力、协议形成过程、当事人身份和现有程序材料,评估协商、诉讼或仲裁方案。是否需要鉴定及鉴定范围,应依争议事实和证据状况判断。
**风险提示:**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不承诺工程质量认定、结算协议效力、款项金额或案件结果。具体请求应结合合同关系、工程质量、协议签署权限、履行证据及程序规则审慎判断。
适用时间提示
《建工解释(二)(2026)》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并适用于该日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实际适用前,应核对案件受理时间及具体程序情况。
常见问题
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还能主张工程价款吗?
不能只从“无效”二字直接得出有或没有补偿的结论。应核查工程质量和实际完成情况,并依《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析折价补偿请求。
双方签过结算或补偿协议,法院是否必然照单支持?
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了质量合格且双方就折价补偿款达成协议时的处理规则;个案仍要核实协议主体、签署权限、协议内容、形成过程和是否存在其他效力争议。
工程价款参照合同约定时,只看总价吗?
第十一条明确,相关内容还包括计价方式、支付时间、调整方法和结算方法等。应结合合同文本及履行材料整体梳理。
结算协议签署人员的权限有争议,怎么办?
收集授权委托、公司内部审批、印章使用、往来沟通及后续履行资料,核实对方是否有权代表相关主体作出确认,再依案件事实判断协议效力和证明作用。
参考资料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2026年6月29日公布,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全文。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6月1日公布,第七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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